关于征集“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通告
广大居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通知》要求以及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示范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以下八项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在“代理退保”过程中,行为人往往收集投保人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敏感信息,并非法泄露、倒卖,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
(二)为确保投诉成功,行为人往往在伪造材料过程中使用假公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行为的;
(三)在“代理退保”过程中,行为人往往唆使、鼓动或组织投保人恶意投诉、举报、行政诉讼,甚至聚众到保险机构起哄闹事,以缠访闹访等手段向保险机构施压,涉嫌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
(四)黑产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在保险公司安插“内鬼”,或在他人无真实投保意愿及需求的情况下,提供资金,指使他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骗取公司首年保险佣金等费用后再实施恶意退保,以此达到骗取保险公司佣金的不法目的。或诱骗投保人放弃原有保单并购买新保单,将业绩挂在“内鬼”名下,骗取公司首年保险佣金,涉嫌诈骗行为的;
(五)黑产团伙串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是通过诱骗投保人放弃原有保单并购买新保单,利用工作人员具有职务上的便利,将业绩挂靠在保险公司特定人员名下,非法将保险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数额巨大;或是指使无投保意愿的人投保,以同样手法非法占据公司财产后,组织投保人恶意退保,涉嫌职务侵占行为的;
(六)黑产团伙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客户,怂恿客户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之后诱导保险客户购买该团伙未依法通过监管部门批准的理财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
(七)黑产团伙通过违规取证、伪造证据,向保险监管部门恶意举报、投诉,甚至采取虚假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逼迫监管部门向保险公司施压,达到全额退保或者敲诈保险公司钱财的目的,涉嫌敲诈勒索行为的;
(八)其他涉及“代理退保”的违法犯罪行为。
“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社会稳定,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揭发身边的“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要实事求是进行举报,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进入示范区公安局官方网站留言等方式进行举报。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110、029-87033500
示范区公安局官网:http://gaj.yangling.gov.cn/
杨陵派出所:029-87012248
李台派出所:029-87030123
杨村派出所:029-87098049
揉谷派出所:029-87041029
大寨派出所:029-87061007
五泉派出所:029-87094034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