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和杨陵区公安局于2003年12月实行机构分设,主要履行地市级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编制93名民警,内设治安、刑侦等16个行政及执法执勤科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㈠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8233374.16元。包括:
⑴财政拨款收入37777767.74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⑵其他收入9368953.35元,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自定装备采购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及禁毒等专项经费等。
⑶上年结转和结余21086653.07元,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项目未支出经费。
2、支出总计46251436.92元,包括:
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35499409.72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部分项目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96867.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6932.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5860.3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21776.79元。
⑵年末结余和结转21981937.24元,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刑侦实验室建设、“三台合一”系统与图控边界接入平台建设等项目未支出经费。
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77767.74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5740.54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0752027.20元。
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1662.2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064.25元,公务接待费127598元。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98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835100元;公务接待费148900元。2016年度与2015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11035.75元,主要是进行车改后维修及油料费等支出减少。接待费减少21302元,主要是严控公务活动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064.25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燃油、车辆维修(护)及过路(桥)费的各项支出。全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初示范区公安局机关及所属科所队共有执法、执勤及公务车辆27辆,年末27辆。
3、公务接待费127598元,主要用于农高会、马拉松赛等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日常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全年共接待26批次1500人。
㈣其他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