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和杨陵区公安局于2003年12月实行机构分设,杨陵区公安局更名为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履行区县级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现有民警96人。下设政秘科、法制大队和6个派出所,管理一个看守所。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㈠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771790.51元。包括:
⑴财政拨款收入21058283.49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
⑵其他收入1713507.02元,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等。
⑶上年结转和结余1531562.48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未支出经费。
2、支出总计21028418.93元,包括:
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21028418.93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98829.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1963893.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3912.7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1783.00元等。
⑵年末结余和结转3274934.06元,主要是暂付款、办案费等经费。
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06635.93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6635.93元,项目支出0万元。
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3168.5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038.87元,公务接待费41129.70元。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71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372600元;公务接待费44500元。2016年度与2015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0561.13元,主要是进行车改后维修及油料费等支出减少;接待费减少3370.3元,略有下降,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038.87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燃油、车辆维修(护)及过路(桥)费的各项支出。年初共有执法、执勤车辆20辆,年末20辆。
3、公务接待费费41129.70元主要用于农高会等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日常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全年共接待18批次500人。
㈣其他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