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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和杨陵区公安局于2003年12月实行机构分设,主要履行地市级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现编制95名民警,内设治安、刑侦等16个行政及执法执勤科室。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支出决算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支出决算明细表  

6、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8、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9、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14、资产负债简表  

15、基本数字表  

16、机构人员情况表  

17、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18、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1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㈠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01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46.1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2)其他收入888.41万元,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及自购项目经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1585.33万元,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等项目未支出经费。  

2、支出总计601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3911.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部分项目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1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3.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0.37万元。  

(2)年末结余和结转2108.67万元,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款项。  

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5.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260.96万元。  

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98.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51万元,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132.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115.61万元;公务接待费16.81万元。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度减少34.02万元,主要是2015年进行车改后维修及油料费等支出减少。接待费减少1.92万元,主要是严控公务活动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燃油、车辆维修(护)及过路(桥)费的各项支出。全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初示范区公安局机关及所属科所队共有执法、执勤及公务车辆35辆,年末27辆。  

3、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主要用于农高会、马拉松赛等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日常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全年共接待35批次1865人。  

㈣其他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