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局执法工作;掌握、分析、预测全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负责辖区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和侦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处置杨陵辖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辖区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指导公安派出管辖的消防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杨陵区看守所的管理工作;承办示范区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群众满意位次前移。
2、开展“雷霆2018”专项行动,分阶段组织开展“四个战役”,重点打击盗抢骗犯罪、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网络制贩枪支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搞好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和群众聚集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5、加强基层派出所工作,做好辖区内治安防范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其他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第25届农高会安保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政法专项编制77名,实有在职人员98人,其中行政人员92人,事业6人。内设9个行政科室(杨陵派出所、李台派出所、揉谷派出所、杨村派出所、五泉派出所、大寨派出所和政秘科、看守所、法制大队)等下属单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㈠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1816.42013万元,与上年1850.28218万元对比减少了33.86万元,下降了1%,主要是个别人员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下降。
㈡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的1816.4201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1850.28218万元相比减少了33.86万元,下降了1%,主要是个别人员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下降。
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的1816.4201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度1850.28218万元相比减少了33.86万元,下降了1%,主要是个别人员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下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1816.42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448.420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8万元,与上年度(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466.28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384万元)相比分别减少了17.86205万元、16万元,下降了1%和4%,主要是个别人员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下降。无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6.42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448.420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8万元,与上年度(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466.28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384万元)相比分别减少了17.86205万元、16万元,下降了1%和4%,主要是个别人员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下降。无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㈣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㈥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全年预算3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32.1万元减少0.1万元,降低了0.31%,主要是严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活动。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7.9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28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了0.1%,主要是按严格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4.0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4.1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了0.12%,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会议费预算3万元,培训费预算6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8万元)减少2万元和2万元,分别下降了40%和25%,主要是减少会议及培训活动。
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8万元,比去年同期384万元减少了16万元,下降了4.1%,主要是个别人员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其中预算办公费5万元(比同期20万元减少15万元,降低75%,主要是压缩其开支)、印刷费10万元(比同期15万元减少5万元,降低33%,主要是压缩其开支)、手续费0.6万元(比同期0万元增加0.6万元,主要是银行业务产生手续费)、水费25万元(比同期13万元增加12万元,增长92.3%,主要是水费涨价和同期预算低于实际支出)、电费35万元(比同期15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133%,主要是同期预算低于实际支出需求)、邮费1万元(比同期2万元减少1万元,降低50%,主要是压缩其开支)、物业管理费8万元(比同期15万元减少7万元,降低46.6%,主要是压缩其开支)、差旅费15万元(比同期20万元减少5万元,降低25%,主要是压缩其开支)、维修(护)费20万元(比同期20万元持平)、租赁费20万元(同期未预算,主要是业务网络线路租赁费支出)、会议费3万元(比同期5万元减少2万元,降低40%,主要是减少不必要会议召开)、培训费6万元(比同期8万元减少2万元,降低了25%,主要是减少不必要业务培训)、公务接待费4.05万元(比同期4.1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1.2%,主要是压缩其开支)、被装购置费15万元(比同期30万元减少15万元,降低50%,主要是压缩其开支)、劳务费35万元(比同期28万元增加7万元,提高了25%,主要是临时雇佣人员工资提高)、委托业务费0.5万元(同期未预算,主要是业务项目增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5万元(比同期28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0.1%,主要是压缩其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9万元(其中含上级规定的加班费78.384万元、通讯补助费48.6万元。比同期130.9万元减少6万元,降低4.5%,主要是压缩其开支)。
㈧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