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公安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维护杨凌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开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4.维护杨凌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全区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安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辖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杨凌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任务为主线,以“六个确保不发生”为底线,以大数据、智能化为龙头,抓基础、补短板、创亮点,力争杨凌公安工作在专项上有突破、整体上有推进,努力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75名,实有在职人员91人,其中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9名。辅警241人。现内设15个行政科室(政治部、办公室、警务保障处、纪检监察审计室、警务督察支队、指挥情报中心、法制支队、国保反恐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警察支队、技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巡特警支队)等下属单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1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㈠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3274.63926万元,与上年3131.47297万元相比增加了143.16629万元,提高了4.57%,主要是个别人员由杨陵分局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㈡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的3274.6392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3131.47297万元相比增加了143.16629万元,提高了4.57%,主要是个别人员由杨陵分局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的3274.6392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度3131.47297万元相比增加了143.16629万元,提高了4.57%,主要是个别人员由杨陵分局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3274.639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778.139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6.5万元,与上年度(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636.972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494.5万元)相比分别增加了141.16629万元、2万元,上升了5.4%和0.4%,主要是个别人员由杨陵分局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无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74.639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778.139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6.5万元,与上年度(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636.972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494.5万元)相比分别增加了141.16629万元、2万元,上升了5.4%和0.4%,主要是个别人员由杨陵分局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无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㈣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㈥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全年预算74.4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74.7万元减少0.25万元,降低了0.33%,主要是严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活动。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61.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62万元减少0.2万元,降低了0.3%,主要是严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2.6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12.7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了0.39%,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会议费预算5万元,培训费预算15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3万元)增加3万元和2万元,分别提高了150%和15.38%,主要是加强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建设。
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6.5万元,比去年同期494.5万元增加了2万元,提高了0.4%,主要是个别人员由杨陵分局调整到示范区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预算办公费23万元(比同期25万元减少2万元,降低8%,主要是压缩其开支)、印刷费10万元(比同期13万元减少3万元,降低23%,主要是压缩其开支)、手续费0.5万元(比同期0万元增加0.5万元,主要是银行业务产生手续费)、水费8万元(比同期15万元减少7万元,降低了46.67%,主要是节能减排,控制水费支出)、电费70万元(比同期80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12.5%,主要是节能减排,控制水费支出)、邮费59万元(比同期2万元增加57万元,主要是包含了通讯补助费53.04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与同期10万元持平)、差旅费35万元(比同期18万元增加了17万元,增长了94%,主要是赴外地办案活动增加)、会议费5万元(比同期2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了150%,主要是增加了全省先进经验现场会议和关中刑侦协助会议经费预算等)、培训费15万元(比同期13万元增加2万元,提高15.38%,主要是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公务接待费12.65万元(比同期12.7万元减少0.05万元,降低0.39%,主要是压缩其开支)、被装购置费25万元(与同期25万元持平)、劳务费40万元(比同期15万元增加25万元,提高了167%,主要是临时雇佣人员工资提高和同期预算过低)、委托业务费8万元(主要是业务项目及基建增加该项支出,同期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8万元(比同期62万元减少0.2万元,降低0.3%,主要是压缩其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55万元(其中含上级规定的加班费80.088万元。比同期133.9808万元减少55.4308万元,降低41.37%,主要是经费不足)。
㈧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