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公安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维护杨凌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开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4.维护杨凌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安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辖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杨凌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狠抓社会面管控,扎实开展治安、交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杨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总编制95名 ,其中行政编制85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10名;实有在职人员94人 。离退休人员4人。现内设17个行政科室(政治部、办公室、警务保障处、监察(审计)室、指挥中心、法制处、国保(反恐)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经侦支队、经文保支队、网监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巡特警支队、情报中心、警卫处、警务督察支队)等下属单位。
四、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收入预算为2539.5万元,支出预算为25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0.5万元。
五、“三公”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96.5万元,比2015年度预算下降了23.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反恐维稳和治安巡逻防控等,比2015年度预算下降24.77%,主要是车改压缩了公务用车数量;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是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等,比2015年度预算下降13.33%,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