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公安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办法;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全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辖区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和侦破工作;
4.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处置杨陵辖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5.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局执法工作;
6.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7.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做好指导公安派出管辖的消防单位的消防工作;
9.负责杨陵区看守所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1、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2、配合查处干扰企业入区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
3、配合政法委进一步抓好建设环境整治工作。
4、搞好第23届农高会、第2届杨凌国际马拉松比赛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5、加强基层派出所工作,做好辖区内治安防范工作。
6、开展“平安杨陵”创建工作,“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专项行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总编制97名 ,其中行政编制89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8名;实有在职人员94人 。离退休人员19人。现内设8个行政科室(杨陵派出所、李台派出所、揉谷派出所、杨村派出所、五泉派出所、大寨派出所和看守所、法制大队)等下属单位。
四、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收入预算为1615万元,支出预算为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6万元。
五、“三公”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41.3万元,比2015年度预算下降了1.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和治安巡逻防控等,比2015年度预算下降0.8%,主要是压缩维修保养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4.3万元,主要是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等,比2015年度预算下降8.51%,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度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