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杨凌辖区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社会治安、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杨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总编制96名 ,其中行政编制87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9名。辅警237人。现内设19个行政科室(政治部、办公室、警务保障处、监察室、审计室、指挥中心、法制处、国保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经侦支队、经文保支队、网监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巡特警支队、反恐支队、情报中心、警卫处、警务督察支队)。
四、相关说明
㈠2015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收入预算为2288万元,支出预算为2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1万元。
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㈢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2.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61万元,公务接待费16.81万元。
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2014年度决算减少4.61万元,接待费减少1.81万元,主要是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