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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托车的通行秩序。11月份以来,杨凌交警支队开展“大干年末60天严查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整治期间,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科学安排勤务,采取设卡、流动、错时、弹性等方法调整勤务时间,集中警力依法加强对路面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

截至目前,共检查摩托车507辆,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38起,现场警示教育437辆,未戴头盔231起,劝返车辆310辆,警告232起,无牌24起,无证4起,暂扣摩托车40辆。有效的治理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良好的改善。

温馨提示:

1、不驾驶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不要把车辆交给安全意识差的和无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

2、不要驾驶和乘坐擅自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遮阳伞危险大,遮挡视线,影响车辆平衡,容易造成不安全事故。

3、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4、驾驶车辆不逆行,要各行其道,在靠道路最右侧车道通行。转弯时要注意观察身后有无来车,要提前开启转弯灯,不突然变道、调头。

5、驾驶车辆不超速、不飙车、不闯红灯、不抢道、不乱停乱放、不违法载人载货。

6、夜间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开启车灯。

7、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