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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信号酿事故,请您引以为戒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杨凌交警在加大对酒驾醉驾、假牌套牌、超员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同时,强化违法曝光力度,持续集中曝光各类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以此为警示,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2019年3月20日19时30分许,殷某驾驶陕VXXXXX号小型面包车由天惠小区驶入渭惠路左转弯时,将行人郭某某撞倒,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

殷某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因素。

事故认定:

殷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应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郭某某无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