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11时22分,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大桥中队民警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陕AXXXF6逾期未年检车辆通过预警点卡口,路面巡逻民警接警后迅速将其成功拦截。
经查,该车辆确属逾期未检验,同时,在询问驾驶员李某的过程中得知其驾驶证被注销,凭着职业敏感性民警当即将李某口头传唤至杨凌交警支队进行尿液检测,尿检结果呈阳性,属于“毒驾”。后经询问,李某因吸毒驾驶证被注销,2016年8月23日因无证驾驶被宝鸡支队西宝高交大队处理过。5月30日10时许李某与吕某驾驶陕AXXXF6号轿车,从蔡家坡出发准备去西安处理该车辆违章,途径河堤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杨凌渭河大桥北口时被民警查扣。杨凌交警支队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现已移交示范区公安局李台派出所,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毒驾是交通违法行为中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对社会危害极大,驾驶人员一旦在驾驶过程中毒瘾发作,后果将不堪设想。杨凌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员远离毒品,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