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杨凌交警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常态化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严厉查处违规安装遮阳伞等有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未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或停放时妨碍其它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或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
温馨提示:
1、不驾驶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不要把车辆交给安全意识差的和无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
2、不要驾驶和乘坐擅自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遮阳伞危险大,遮挡视线,影响车辆平衡,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3、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及电动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等于自杀式骑行”。
4、驾驶车辆不逆行,要各行其道,在靠道路最右侧车道通行。转弯时要注意观察身后有无来车,要提前开启转弯灯,不突然变道、调头。
5、驾驶车辆不超速、不飙车、不闯红灯、不抢道、不乱停乱放、不违法载人载货。
6、夜间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开启车灯。
7、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
不管您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驾驶
为我们的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驾驶
才能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