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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交警持续开展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近日,气候寒冷,室外零度以下的低温,凛冽的寒风吹得手脚僵硬,杨凌交警不畏严寒,继续按照“百日安全行动”部署要求,坚守在辖区重点路口、重要路段,分兵把控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酒驾案例:

 

2018年12月05日晚,杨凌交警新区大队民警在常青路南段开展夜查期间,对一辆陕VW****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男,50岁)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12月06日,经司法鉴定所对其血醇浓度鉴定,该驾驶人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12月13日,新区大队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对该驾驶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要永远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根据法律有关规定,醉酒驾驶行为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为了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杨凌交警多措并举坚持深化开展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不放松。

 

交警提示:

随着冬季低温气候的来临,交通道路行车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冬季伴随的特殊天气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困扰和隐患,因此提醒大家冬季到了,不仅要防冻更要防交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