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凌交警新区大队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吴某因未取得有效地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0元。
经查,吴某近日买了一辆二手车,今天下午同朋友从宝鸡出发准备去西安办理过户手续。开始是朋友驾驶车辆,当车辆在河堤路行驶到眉县境内时,吴某见路上车辆较少,于是萌生练练手的想法。全然不顾朋友劝阻,硬是换了座位自己开车。不过刚行驶进入杨凌辖区,就被缉查布控系统预警,随后被路面执勤民警查扣。
本来买了车去办理过户手续,是值得肯定的事情,就是因为吴某的一时侥幸,结果付出了不小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