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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交警曝光酒驾名单

杨凌交警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实行交通违法曝光,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告别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涉牌涉证、严重超载、疲劳驾驶、冲闯信号、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曝光名单

1、华X孝,驾驶证号:610431XXXXXX069X,2018年03月07日21:12分,驾驶陕V21686号小型轿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李X,驾驶证号:610431XXXXXX0611,2018年03月09日00:30分,驾驶陕AF2L34号小型汽车在高速东出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3、谢X普,驾驶证号:412926XXXXXX0612,2018年03月12日21:07分,驾驶陕A6K5V7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4、袁X宗,驾驶证号:513027XXXXXX2637,2018年03月12日20:35分,驾驶陕AV8N68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许X宏,驾驶证号:610431XXXXXX1530,2018年03月13日21:31分,驾驶陕VBG228号小型汽车在高速东出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谢X奇,驾驶证号:142725XXXXXX3616,2018年03月14日21:26分,驾驶陕AC5X76号小型汽车在常青南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7、李X超,驾驶证号:610431XXXXXX0711,2018年03月19日21:33分,驾驶陕VY5657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8、陈X朋,驾驶证号:610403XXXXXX0510,2018年03月21日20:57分,驾驶陕VXW333号小型汽车在常青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9、罗 X,驾驶证号:320922XXXXXX633X,2018年03月26日21:45分,驾驶陕VG9396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0、马X涛,驾驶证号:230226XXXXXX1736,2018年03月26日21:48分,驾驶陕VKK858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杨X科,驾驶证号:610324XXXXXX4256,2018年03月26日22:03分,驾驶陕VEE108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2、张X,驾驶证号610431XXXXXX0654,2018年03月28日21:14分,驾驶陕VG8969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3、刘X刚,驾驶证号:610403XXXXXX053X,2018年04月09日21:41分,驾驶陕VV2012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4、崔X,驾驶证号:610403XXXXXX207X,2018年04月11日21:25分,驾驶浙GW5V13号小型汽车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5、焦X勇,驾驶证号:610431XXXXXX0054,2018年04月16日21:30分,驾驶陕VFY369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6、张X平,驾驶证号:610403XXXXXX0072,2018年04月16日21:15分,驾驶陕AW9H83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7、唐X元,驾驶证号:610124XXXXXX1299,2018年04月27日21:53分,驾驶陕VFT088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8、梁X库,驾驶证号:610403XXXXXX1016,2018年05月07日21:14分,驾驶陕AL9J93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因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9、王X,驾驶证号:610403XXXXXX1534,2018年05月16日21:34分,驾驶陕VUL789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淡X选,驾驶证号:610403XXXXXX0518,2018年05月17日21:02分,驾驶陕VD1969号小型汽车在常青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1、杨X挺,驾驶证号:610403XXXXXX1012,2018年05月24日21:46分,驾驶陕VA0330号小型汽车在渭惠路与常青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2、路X元,驾驶证号:610403XXXXXX0079,2018年06月01日21:16分,驾驶陕VG6880号小型汽车在常青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3、赵X,驾驶证号:610403XXXXXX1534,2018年06月03日20:51分,驾驶陕AEY379号小型汽车在西宝中线分院立交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处罚。

24、李X,男,驾驶证号为:61063219####0271X,5月22日晚,驾驶陕J8H521小型车在常青路立交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25、王X,男,驾驶证号为:61040319####0013,6月1日晚,驾驶陕VV8887小型车在西农康乐十字西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26、孙X辉,男,驾驶证号为:61012419####0912,4月17日晚,驾驶陕A9K1B9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27、石X航,男,驾驶证号为:61032419####4293,6月1日晚,驾驶陕V#####小型车在小偃路常乐路丁字东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2000元罚款。

28、刘X杰,男,驾驶证号为:41272519####6974,3月13日晚,驾驶浙C6HQ19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29、贺X强,男,驾驶证号为:61043119####0615,3月27日晚,驾驶陕A33590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30、仵X,男,驾驶证号为:610403####3014,4月17日晚,驾驶陕V#####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31、李X宾,男,驾驶证号为:41038119####2532,4月3日晚,驾驶陕VNN678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32、张X强,男,驾驶证号为:61032419####051X,4月3日晚,驾驶陕VKQ118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33、代X林,男,驾驶证号为:61011419####2013,4月17日晚,驾驶陕AB9SJ8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34、李X,男,驾驶证号为:61040319####0133,3月20日晚,驾驶陕VJJ222小型车在常青康乐十字南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处1000元罚款。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世界杯将至,杨凌交警提醒广大球迷朋友:

一是不要酒后驾车:酒精会导致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通宵看球、饮酒,次日清晨驾车依然会被查出酒驾,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抵制酒驾,谨防“宿醉”。

二是不要疲劳驾驶:睡眠不足容易出现疲劳,特别是夏季容易出现注意力降低和判断力下降等情况,请合理安排休息和观赛时间,熬夜观赛睡眠不足时,请不要勉强驾车。

三是不要分心驾驶:切勿边开车边收听收看赛事、刷微博、聊微信等。

四是不要开斗气车:不要因为球队输赢产生愤懑、狂躁等极端情绪,强超強会、超速开车、飙车。

此外,也请广大球迷朋友互相提醒互相劝告,及时、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了您与家人的幸福,各位女士请管好您身边准备喝酒熬夜的男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