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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交警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

你们好。

新学期开学在即,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出行是我们大家的心愿,也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呼吁家长要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表率,教育和督促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积极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步行需走人行道和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二、接送孩子时,听从学校及交警的安排与指挥,自觉将您的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或者停车场内,不得随意乱停乱放,防碍道路正常通行,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请制止不适龄孩子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教育孩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乱穿马路,安全规范乘坐公共汽车。

四、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报废车辆;乘坐校车或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并一定要从车右侧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孩子是社会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让我们携手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您和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起安全是一切行为保障的意识,提高文明出行素质,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祝平安幸福!

                                        杨凌示范区交巡警支队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