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示范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辅助工作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4)符合我省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三、报名及录用方式: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1寸照片2张以及应聘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0日,到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对报名人员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员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录用人员待遇遵照杨凌示范区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办理录用人员各项社会保险。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87035350
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