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货运企业、入区企业、货运车所有人、驾驶人: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以及《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杨凌城区将对货运车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现将通行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低速载货汽车(含三轮柴油车)、载货汽车(含重、中、轻型货车及挂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以及黄标车、无标车。
(二)禁行区域
1、低速载货汽车(含三轮柴油车)、载货汽车(含重、中型货车及挂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以及黄标车、无标车,以“东环南路-城南路-杨凌大道-孟杨路-东环北路-东环中路”形成的环形区域以内禁止通行。(不含以上道路)
2、轻型货车禁行区域
陇海铁路以北禁行区:小偃路以东、常青路以西、北干渠路以南、康乐路以北的环形区域禁止通行。(不含北干渠路、小偃路、常青路)
陇海铁路以南禁行区:常青路以东、新庄路以西、渭惠路以南、神农路以北的环形区域禁止通行。(不含常青路、新庄路、神农路、渭惠路)
(三)禁行时间
24小时实施禁行(持通行证的车辆按照证件载明时间通行)
1、定期通行证(针对本地车辆,有效期1-3个月)
2、临时通行证(针对外省籍车辆,有效期3天)
1、机动车不按检验日期检验的;
2、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过期或未按期审验的;
3、车辆、驾驶人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
4、未办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
5、在前一证件有效期内,违反货车禁行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违法行 为达到两次以上的;
6、已达到审批货运车辆道路通行量饱和的;
7、其他不适宜办理通行证情形的。
由货运车辆管理人、驾驶人或车辆所在单位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车辆、驾驶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请通行原因、路段、时间。
1、办理定期通行证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⑴办理通行证申请书;
⑵车辆所属单位介绍信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⑷环保检测合格报告单;
⑸运输经营合同或用车协议;
2、办理临时通行证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⑴办理通行证申请书;
⑵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⑶环保检测合格报告单;
由支队大厅办理通行证受理窗口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及资料认真调查核实,填写审批表,提出经办人意见,由辖区大队签署意见(临时通行证不需大队签署意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制证。定期通行证在3个工作日内制证,临时通行证即来即办。
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正式办理。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