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新的学期开始了,孩子们的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教育孩子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强青少年学生交通安全观念,让我们一起携手,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为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自己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孩子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接送孩子时,听从学校及交警的安排与指挥,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做到不逆行、不乱停、不随意调头、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请制止不适龄孩子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教育孩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乱穿马路,安全规范乘坐公共汽车。
四、电动三轮、四轮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安全隐患大,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在载人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给事故当事人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为了孩子的出行安全,希望家长不要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接送孩子。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祝平安幸福!
杨凌交巡警支队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