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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

(二)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三)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设置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发证、验证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维护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区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中省、省市领导的警卫、安全警卫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狠抓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三客两危一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以“隐患清零、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共治合成”为主要工作措施和手段,抓好全区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年内确保死亡事故较去年同比进一步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2、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围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要节点,持续开展“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超”(超员、超载、超速)、“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3、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联合示范区交安委,配合杨陵区政府规范农村道路“两站两员”建设,及时接入全省农村道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联合示范区交通局、财政局、经贸与安监局,配合杨陵区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4、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从优化提升交通信号灯配时、完善标志标线等细节入手,精细化推进城区缓堵保畅工作。9月底前全区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排查和问题整改全部到位。学习借鉴南宁等地成功经验,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管理难等交通难题。学习西安等市“车让人、人守规”经验做法。

5、积极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继续开展低速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和关中地区应对大气污染车辆限行工作,严格控制重点车辆污染排放源,推动全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计划。及时接入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平台。

6、深入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依照部交管局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充分发挥两级交安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查找事故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

7、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丰富拓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

8、加快信息化建设应用步伐。科学统筹规划全区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力争三年时间使杨凌公安交警科技信息化工作有大幅提高。依托大数据应用引领警务模式变革。

9、全面深化公安交管改革。继续推进交警勤务制度改革。深化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逐步推行网上自主报考、自学直考和考试业务下放。完成全区新能源汽车号牌和全国统一机动车选号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8名;实有在职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8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套。2018年部门预算暂时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部门总体收支预算为1857.9万元,与上年1808.8万元相比较增加了49.1万元,提高了2.7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部门总体收支预算为1857.9万元,与上年1808.8万元相比较增加了49.1万元,提高了2.7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部门总体收支预算为1857.9万元,与上年1808.8万元相比较增加了49.1万元,提高了2.7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部门总体收支预算为1857.9万元,与上年1808.8万元相比较增加了49.1万元,提高了2.7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出预算为1857.9万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道路交通管理)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为155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01.5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示范区公安局调入民警2人,新招录公务员2人,增加辅警1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出预算为1857.9万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道路交通管理)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55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301.5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示范区公安局调入民警2人,新招录公务员2人,增加辅警1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9.7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准违规处置、装潢公务用车,不准公车私用。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从简。公务接待坚持经费控制、节约简朴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监控、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1.5万元,比去年同期292.5万元增加了9万元,提高了30%。主要原因为2018年从示范区公安局调入民警2人,新招录公务员2人,增加辅警1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经费支出表

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