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省气象部门综合分析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日至2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关中局部地区将出现短时严重污染。12月3至4日,受弱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为有利,空气质量将有所好转。
为积极应对污染过程,示范区大气办决定将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蓝色升级为黄色,从2017年12月1日0时起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杨凌交警支队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5〕9 号)要求,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
温馨提示: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杨凌交警倡议:
广大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驻车时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