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康乐路中段(西农路至常青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示范区交警队、区市政局决定从2016年8月15日零时起,康乐路中段(西农路至常青路)禁止车辆乱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6年8月15日零时开始,康乐路中段(西农路至常青路)实施禁停。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机动车辆,人行道只允许在划定区域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二、对违法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从实施禁停之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三、广大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全力支持,自觉服从交警和市政人员的统一管理。对阻挠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 杨陵区市政管理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