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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朋友:

您好!为保证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杨凌交警郑重向您提示:

一、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此类车辆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请不要轻信商家在销售时欺骗消费者此类车辆可以和汽车、摩托车一样上道路行驶,不用挂牌办证,无需驾驶证的谎言。

二、“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很多用于接送幼儿和小学生上放学,对老年人和学生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如发生交通事故,必将追悔莫及。

三、“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近年来道路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保障。

四、“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未申领号牌的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无牌无证车辆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安全!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