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通告 / 正文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19条便民服务措施

 

一、户政、出入境业务

1、开辟温馨便民通道。在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老弱病残孕人员,向户籍民警说明情况后,可以优先办理业务。  

2、开通短信通知服务。申请补录户口、变更更正年龄、民族等不能当场办理,需要上级审批的业务,由户籍民警通过短信告知群众审核结果。  

3、开通身份证速递服务。不方便来派出所领取身份证的群众可以选择身份证速递业务。  

4、优化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将原来规定的15日内完成受理、审核、签发、打包、上传缩减为10日。  

5、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间。  

(1)办理往来港澳二次签注,由《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如有紧急事务,持相关证明材料,加急办理。  

(2)示范区涉外企业的外籍法人、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外籍技术人员以及示范区企业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按照《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规定的7个工作日办结,手续齐全,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居留许可的由15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结。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办理签证的,按《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规定的7个工作日办结,手续齐全,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居留许可的由15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结。  

6、办理出入境业务推行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服务。预约电话:029-87031901。  

二、交通管理业务

7、提供交管业务导办服务。在违法处理大厅和车管所大厅设导办台,由导办员无偿引导群众办理各项业务。  

8、提供交通违法查询咨询业务。在违法处理大厅和车管所大厅设违法查询人员,对群众处理违法疑问及时解答,免费打印违法查询清单。  

9、增加违法处理解锁告知服务。公示违法处理工作流程,对交款后未及时解锁的,及时告知违法行为人,避免产生滞纳金。  

10、提供违法处理现场交款服务。银行工作人员入驻违法处理大厅,提供POS刷卡、现金两种交款方式。  

11、提供车驾管业务“一窗式”服务。车管所大厅所有业务窗口均办理所有驾驶人、机动车业务。  

12、压缩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时间。驾驶证补换、审验业务10分钟内办结;机动车注册、转入,行驶证补领业务,资料齐全的,由公安部规定的2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2小时内办结。  

13、开展发牌发证邮寄、速递业务。对不能来车管大厅办理牌证业务的群众,可通过邮寄、速递等方式,将所需材料寄至车管所,办结后邮寄本人。  

14、提供车辆检验上门取车服务。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车管所联系备案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专业人员上门取车服务。  

15、提供流动车管所服务。对于车辆较多的大型单位、企业、学校等,上门集中办理车辆检验业务。定期前往摩托车集中的村镇,上门办理机动车牌证受理业务。  

16、交管业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在车管所大厅和违法处理大厅分别设置休息区,放置饮水机、一次性口杯、老花镜、胶水等,供群众休息和等候办理业务。  

三、消防业务

17、开设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绿色通道”。对于群众需要快速办理的工程审核、竣工验收、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公安消防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2-15日办理完毕。  

(1)一般工程完成审核缩短至5日,重点工程由20日内完成审核缩短至16日,需要论证的大型工程由30日内完成审核缩短至26日;  

(2)竣工验收事项由10日内验收完毕缩短至8日;  

(3)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事项由10日内完成缩短至8日。  

18、实行消防行政许可“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制度。  

设立服务窗口,对群众申报的工程审核、竣工验收、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  

19、扩展火灾隐患投诉渠道。开通“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邮箱,进一步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身边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受理群众举报,有举必查,有诉必复,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答复群众诉求。同时免费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行政许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