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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杨凌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公告

各位市民:

长期以来,在杨凌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较多,汽车随意掉头、逆行、双排停车、逆向停车、在斑马线停车,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人车混行等行为普遍存在,导致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周边居民反响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给广大师生及周边各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针对上述交通乱象,我大队从即日起对两所学校周边的安居路、神果路、常青路、科教街进行交通秩序持续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

1、接送学生汽车在上述路段停放时,必须按照车辆行驶方向靠右单排停放,停放时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2、接送学生汽车严禁在斑马线上停车。

3、接送学生汽车在接送学生期间,禁止在上述路段掉头。

4、接送学生汽车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礼让行人。

5、接送学生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驾驶。

6、接送学生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逆行,闯红灯,停放时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7、行人走斑马线通行,不得横穿车行道。

二、整治措施及依据

整治期间,将采取交通监控、现场抓拍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对逆向停车、在斑马线停车、双排停车等违法行为的,不再粘贴违停告知单,将依据本《公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直接拍照取证后录入系统,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2、在道路实线处掉头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3、机动车在斑马线不停车不礼让行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4、对违法车辆通过多种方式定期进行曝光,其中,车主为政府公职人员、国企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的,在新闻媒体公布其姓名以及工作单位。

5、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

6、对随意横穿车行道、不走斑马线的学生,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接送学生的电动车,将拍照通报至学校。

7、作为负责学生安全主体责任的学校,持续加强对学生、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将本《公告》传达给每位家长,如敷衍应对的,将通报至教育主管部门。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为学生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表率,为我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24日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