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网络谣言信息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本地有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编造疫情、险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
3.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4.通过人肉搜索、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
5.其他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涉及以上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1.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等相关线索和证据。
2.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或登录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官网(https://gaj.yangling.gov.cn/)举报。
2.通过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进行举报。
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线索。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树立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