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解读常务会议题——《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解读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主持人:

    通报议题、解读政策,关注执行。各位好。欢迎来到陕西省人民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的现场,我是主持人玉洁。

    为了深化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解读省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实施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着力营造政府、媒体和公众良性互动的舆论环境,今天是陕西省政府媒体联络办举办的第二场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举行这样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变化的政策例行吹风会是我们工作上的尝试,也希望得到大家的大力支持和关注。

    今天要解读的文件是与我们很多人都密切相关的《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今天邀请到的政策解读人是: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向阳先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金博学先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处长胡全祥先生;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副处长王孝祖先生。

    我们还荣幸地邀请到了陕西省经济学会名誉会长、陕西现代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冯家臻先生来和我们共同探讨分析这个与我们切身相关的政策。

   同时也欢迎我们现场的媒体朋友和暑期见习的大学生朋友们,欢迎大家。

    在今天的中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我国的城镇化正在经历着非同凡响的过程,人在这个过程中是最重要的要素,现在我们陕西省作为西部桥头堡,在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人口流动更是大势所趋。我知道我省近期针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继出台了《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我想先请李向阳副厅长向我们介绍一下这两个文件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李向阳:

   主持人好,各位嘉宾及媒体的朋友大家好。

  我先说一下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什么叫流动人口,就是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区,在其他县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特别快,这样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需要有政策来调整和帮助这些人的生活,包括医疗、包括入学、就业,在这种情况下,2015年国家出台了《居住证暂行条例》,我们陕西省依据国务院条例,经过多方论证,多次论证,多方调研,出台了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个关于非户籍人口迁移到城市,这个政策是2016年也是国家根据时代的需求,根据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需要,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提出的,根据这三个需要2016年9月30号国务院出台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政策,我们陕西省政府和公安机关一起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我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主持人:

    谢谢李厅长对我们背景的介绍。我们在座的很多人其实都有过在外求学或者工作的经历,我们可能也算是一种流动人口,我们不妨从流动人口的政策先来谈起。近期《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了,从暂住到居住,尽管一字之差,却显示了城市管理中对于流动人口态度的变化。从"暂住"到"居住",能够改变什么?

 

金博学:

    好的。在法律规章层面明确规定使用"居住"。由"暂住"变为"居住",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在我看来,至少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进步:一是"居住"体现了平等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能够被最大程度的平等对待。二是"居住"也体现了普惠性,国务院条例颁布制定的,体现了普惠性,对进城务工的人只要办理居住证就可以享受到大量的跟常住人口具有同等的福利待遇。随着经济城市发展,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诉求更加强烈,我们现在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管理方式。以房管人,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要求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二是要求房屋出租人、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入住的流动人口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三是要求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时登记流动人口。第二是以业管人。就是要求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时,登记其基本情况,并督促其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第三是以证管人。就是通过办理、使用"居住证",掌握、管理流动人口,知道这些人在哪里住着,是干什么的,去向,过去暂住证就感觉是临时性,短期行为,对我们这个城市来说都有一个短期行为,现在居住的话就是纳入常住人口管理,为什么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既是管理,而且还要服务。

    2017年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通过《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195号令),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加强、改进和规范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新的《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6项基本公共服务:一个是义务教育,9年制教育,就可以就近入学,第二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还有个别地方户籍不在这儿,还是有区别的,但是大部分还是一样,第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像办准生证,住院,好多都是享受一样的服务,第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第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第六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7项便利: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3.机动车号牌登记;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7.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随着《办法》的出台,各地将充分发挥居住证的功能作用,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一证通"。各地也将不断研究制定出台针对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些政策措施,逐步缩小城乡差别,逐步使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谢谢大家。

 

主持人:

    我们看到从暂住到居住,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却多了很多人文关怀,在福利和便利上就更多了。下面请特邀嘉宾冯家臻先生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谈谈看法或者您对对这些政策的执行对陕西的经济有什么影响呢?

 

冯家臻:

    我觉得出台这项《办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这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可以使流动人口在城市里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些公共服务,比如说你的义务教育、就业,还有卫生、计划生育等这方面的公共服务,有力地推进这个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前几年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按照部署我们组织了调研组,专门就西安市的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到莲湖区、雁塔区做了一些调研,看到了他们采取了网格化管理,都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我觉得西安当时在这方面做得还是很不错的。从这次出台的文件来看,根据我这儿的资料,省上出台的这个文件不仅总结了我们省上的一些经验,而且吸收了沿海的,比如说深圳、浙江兄弟省市的经验,实行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的模式,一个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这三个模式吸收了兄弟省市,总结了我们省的经验,从目前我觉得工作还是有成效的。希望在今后的实践中,能够进一步补充丰富完善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周到、更好的公共服务。

 

主持人:

    从您的分析我们能了解到,流动人口出台之后也是便利了我们流动人口,也让他们更好地为我们陕西经济做出了服务,也会让很多人觉得我们社会更加安定、更加稳定了。说到稳定,很多人在西安工作很久之后就想落户到我们西安有一个家,就像古人讲的安家才能立业,齐家治国平天下,刚刚李厅长给我们讲了政策出台的背景,我想我们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的户政处的胡处长,您能给我们说一说实施方案都涉及到了哪些具体的内容吗?

 

胡全祥:

    户籍管理涉及到老百姓的全家万户,我们省政府各个部门,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在我们文件起草的过程当中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文件主要分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的是目标的问题,在“十三五”期间,我们提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增长1.5个百分点,每年要求增加进城落户人员60万,到“十三五”末,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50%以上,应该说,这个目标也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论证提出的合理目标。

    第二个方面就是对户籍政策进一步的调整。一个是放宽户籍政策,在对建制镇和小城市里面户籍政策进一步放宽,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农村的居民就可以进城落户,这是一个。第二个是对几类重点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了,一个就是农村籍的大学生上学之后,按照自愿原则,毕业之后可以在城里面落户,或者到自己的就业地去落户,这是一个。第二个就是对2015年3月19日之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之后,感觉到城里面生活条件不够,感觉在城里面生活困难有问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迁移回农村。这个政策还是有一个条件的,原来从农村出来的,2015年3月19号以后进城落户的(这个时间是我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的时间),如果在城里面落户之后感觉生活还不满意,也可以迁回农村去,但是在农村里面必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而且要求在农村里面长期居住的。举家在城里面就业的,国务院文件规定要求5年以上,我们省规定举家在城里面生活1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城里面落户。还有一部分就是农村籍人员当兵退伍以后也可以在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落户。还有我们政策里面放的比较宽的就是人才落户,我们文件里面说了,只要你有技工以上的文凭都可以在城市落户,我们西安市政府在3月1号今年的户籍新政里面,西安市在这方面也放的比较宽。

    前面说的小城市、建制镇和市辖区落户的条件,在西安市的市区里面还不适应,西安市区里面的户籍政策还是比较严格的,还有一定的条件,因为西安属于特大城市,按照国务院的文件人口也是应该进行控制的。但即使这样,西安落户政策这方面放的比较开了。跟国务院的文件比,原来我们讲的三投靠,这次我们在文件里面提出来一个孙子、女可以投靠爷爷奶奶,也可以投靠外公外婆,三代之间可以投靠,这个投靠当然指的是在农村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投靠城里面生活的爷爷奶奶。

 

主持人:

    在刚刚您的解读中我们听到了一个词重复出现就是农村籍,因为现在我们社会多元化,经济多元化,反倒很多老百姓不愿意进城落户,因为他担心失去农村的三权。请问李厅长,我们老百姓担心的三权问题您觉得有必要吗?

 

李向阳:

    就目前来说没有这个必要,三权指的是农民一个是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第二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第三个是集体收益的分配权,从2015年开始,我们陕西省人民政府就已经两次出台了政策,保障进城农民的“三权”,农民在进城以后不要担心失去“三权”,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谢谢。

 

主持人:

    现在对非户籍落户已经开放了很多政策,如果这些人想落户到我们城镇里,请问胡处长有没有什么样的门槛,或者什么样的量化标准?

 

胡全祥:

    农村籍的人员要在城里面落户,这个门槛不是很高,因为户籍政策从我们公安机关来讲是一个执行部门,每一次户籍政策的出台都是政府部门,国家来说就是国务院,我们省上来说就是省政府,所以门槛相对降的都比较低,门槛不断在降低。刚才也说了,西安市因为是一个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国务院规定特大城市的户籍迁移,可以制定自己的户籍政策,西安市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应该要制定一个积分落户制度。针对目前全省来说,小城市,或者是城镇这一块的落户政策上,应该说都放的比较宽。

 

主持人:

    我想听了这么多的政策解读,通过冯院长您在您的工作范围内,您的观察现在咱们陕西也是在往大西安去发展,陕西作为西部五省的桥头堡,它的经济必然有很大质的飞跃,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现在落户已经实施了,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呢?

 

冯家臻:

    省上5月底出台这个文件,我认为出台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这个政策文件出台以后,对于推进我们省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将会发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这个文件我看了一下,我觉得它有三个特点,一个就是它的工作目标明确,第二个它的实现路径清晰,第三个它的支持政策有利,为什么说它的工作目标明确?因为咱们从文件里面,它对年均的户籍城镇化率,年均增长的目标,以及每年落户城市的人口,以及到2020年它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达到什么目标都有明确的界定,应该说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大家知道城市因人而兴,因人而深,一个城市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不仅人到了城市以后要生活,而且他会消费,中年人要进入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创造财富,人口在城市的集聚必定会推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也会有助于实现我们省的追赶超越,这是第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它的实现路径是非常清晰的,咱陕西的实现路径和国务院的文件,国务院的文件是通过三个途径,三个通道,咱们是四个路径,四个放宽,第一个就是放宽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第二个放宽投靠类的落户,第三个西安市落户条件方案,应该说它的实现路径是非常清晰的,这些文件的制定我看了一下,从我去年年底和年初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大西安落户政策专题调研,我觉得部门和下面群众都提了不少建议,这个文件不同程度都加以吸收,我说不同程度,有的进行了分析,有的还受到了限制。比如说投靠类落户条件放宽了,我调研的情况,我家在榆林,我的孙子在西安,我孙子要想在西安落户,这个不行。关于三投靠里面,关于爷爷辈和孙子辈的投靠政策放宽了,但是在西安这块没有放宽,所以说是有考虑的。一个城市的资源是有限的,那它考虑资源的承受能力,还要考虑到生态的承受力,还要考虑经济的承受力,考虑各方面的影响。第三个支持政策不有利,出台政策从十个方面提供了政策,这个政策我认为考虑的很周全,国务院是原则,咱结合陕西更加具体,它有更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现在这个文件出来了,我认为现在目标已经明确,渠道已经打通,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落实问题,工作措施还要落到实处,能把我们既定的目标能够最后按时、按要求来完成这个目标。

 

主持人:

    这么多人如果要进到我们陕西,尤其进到我们西安,我们的配套设施是不是应该会更完善,城市会建的更美好吗?

 

冯家臻:

    那肯定了,那么多人来肯定要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的服务环境,最近西安市市委政策研究室跟我联系,西安做了一个课题研究,西安2049,建国100周年的时候我们西安,当时我们调研的情况,将会建23条地铁线,米字型的高铁建成,西安市有关领导跟我说,那时候你坐高铁就跟打的一样,你地铁23条地铁线全弄起来,对城市居民的出行方便是非常方便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会进一步加强,我们西安市的市民生活会更美好。另外不管是基础设施还是生态环境,现在永康书记来了也强调这个,还要解决西安市的9难问题,你的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等,现在目前西安市委市政府也在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随着各方面基础设施的完善,各项工作的推进,我觉得我们城市建设会更加美好,因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以后,他们的收入也会提高,他们的生活也会比过去更加好。

 

主持人:

    总结一句话,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包括以后会看到视频的各位,肯定以后都是中国城镇化建设的生力军,今天在座的媒体和大学生朋友们应该说也和大家是切身相关的,因为有很多人也不是陕西人,大家可能有很多想要问我们各位领导的一些政策问题。下面进入到媒体提问环节,如果大家有关于政策的问题可以举手提问我们。

 

陕西日报:

    李厅长您好,我是陕西日报的记者。现在全国都在积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城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请问我省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与国办方案相比,在落户政策上有哪些放宽?

 

李向阳:

    你提的问题很好,我们陕西省的办法和国办的办法有更优惠的条件,一个是我们把条件放宽了,把门槛降低了,国办规定的是在居住就业五年以上,我们陕西省的实施方案是一年以上。第二个就是我们增加了相应的条款,在农村地区户口可以自由迁移,符合一定条件,你可以从农村迁到城里面来,你觉得城里面还不是很舒服,又想回去,还可以再迁回去。第三个我们增加了投靠类的政策,过去的政策比较严、比较紧,现在我们是父母、子女、孙子女都可以投靠,谢谢。

 

主持人:

   提问环节总共有四个提问机会,现在请下一位。

 

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

    刚才通过我手里拿到的数据,截止到今年6月底,我们省的流动人口比例比去年有大幅度提升,流动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哪些便利和公共服务?

 

胡全祥: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持居住证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在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都有规定。陕西省居住证及服务办法的颁布,也是按照国务院居住暂行条例颁布的,其中里面涉及到6大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便利,刚才我们金局长已经把6个基本公共服务和7个便利已经做了解读,应该说有什么更优惠的,或者有更多的权利或者更多的便利,这是在今后我们公安机关需要努力的,也涉及到政府的好多部门,像上学、就业、看病、住房、文化娱乐,好多设施方面这是需要我们政府好多部门去配合完成,让流动人口在均等化方面享受更多的优惠,真正把流动人口融入到我们城市里面,让流动人口有归属感。

 

三秦都市报:

   请问如果要办理居住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胡全祥: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要享受公共服务和享受便利,把我们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也就是你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因为居住证既有证明个人身份,也算是一个证件,当然他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没有身份证享受公共服务范围大,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我们要求,你在城市里面居住半年以上,半年以上不好界定,我们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一个你是在城里面居住,居住的时候肯定自己有自己的购房,或者有购房合同,第二个你在城里面务工,你务工的时候肯定有务工合同,或者其他证明,第三个你就学的,具体需要办理手续或者什么材料,因为在西安市方面办的比较多,请我们王处长做一下具体的介绍。

 

王孝祖:

    关于在西安办理居住证,我们规定要具备以下材料,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或居住登记等证明之一。

    我再把其中涉及的几个概念给大家解释一下:1.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新华网记者:

   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的问题如何解决?

 

李向阳:

    你提的问题很好,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近几年对流动人口子女在陕西能不能参加高考进行了多次论证,我们现在条件是这样的,在陕西持有居住证三年以上,并且缴纳养老保险金三年以上,随迁的子女高中入学三年以上,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在陕西省参加高考。

 

主持人:

    咱们西安是一个高校林立的地方,有很多大学生,他们是否也有一些想要问的问题,我们不妨把一个提问机会留给他们。

 

大学生:

    作为一名非西安籍的大学生,我们迫切希望能够在找到工作的同时,能够迅速在西安落户,我想问的就是,当我们满足落户政策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具体去办理这个业务,再有就是我们需要多久可以办结,谢谢。

 

王孝祖:

    今年以来西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聚焦三六九,发展大西安的宏伟目标,人才是关键,对此今年的3月1号我们西安市政府出台了7项户籍新政,第一条涉及到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在校学生和已经毕业的学习,新政放宽了在校大学生,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户口迁移的条件,具体讲就是3月1号以后凡是毕业的大学生,只要是在西安有住房的就可以直接迁移到你的固定住所,没有住房的按照学校分配以后根据自愿可以迁到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如果没有,我们派出所有一个社区集体户,可以迁到那儿去。对于已经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35岁以下中专的同学,有没有合法住所,都可以来我们西安落户,这是中专院校毕业的。凡是本科以上的,我们年龄已经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主持人:

    也非常感谢今天在座5位解读人对我们非户籍人口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一个政策的解读,在下一期我们的解读政策将会是《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如果各位对我们的吹风会有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通过网站留言或者邮箱联系我们,再次感谢我们台上的5位解读人的解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