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05号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下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